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学位申请的最新指示及工作安排,结合MPA实际情况,现发布2021年上半年学位申请通知(第一阶段)。
学位论文(学位申请)的审核流程为:申请资格确认——提交盲审版论文——学位论文格式预审——学位论文学院盲审——网上信息维护&网上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电子版)重复率检测——学位论文校内盲审(抽检及送审)——学位论文评阅(明审)——学位论文答辩——政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学位论文未按时参加学院盲审的毕业生、学院盲审或复审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及未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的毕业生,中心不受理其本学期的学位申请。
一、学位申请资格确认
所有课程合格的毕业生(请登录系统核对课程门数),提交学位论文、申请学位时须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凡未与导师沟通者,勿提交申请。所有学生只有两次答辩的机会,请认真对待每一次机会。
二、盲审论文提交(3.17星期三16:00前)
申请学位的同学需登陆“复旦国务学院论文管理系统”上传盲审论文电子版。盲审论文需隐去个人(包含学号、姓名等)、导师等信息。
网址链接:http://www.sirpapaper.fudan.edu.cn/index
具体系统操作详见:http://www.mpa.fudan.edu.cn/be/08/c15869a179720/page.htm
系统提交论文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7日16:00
MPA论文要求详见:http://www.mpa.fudan.edu.cn/95/d5/c15869a234965/page.htm
三、导师审核(3.18-3.22)
此次将采用导师系统审核,导师需在“复旦国务学院论文管理系统”中预审通过,学生方可参与此次盲审。
导师审核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2日24:00
导师系统操作详见附件一。
四、学院盲审
1、本次申请学位的论文将全部进入学院盲审程序。盲审结果将在论文管理系统中反馈。
2、学位论文盲审结论为“重大修改、延期”或“不通过、延期”情况的界定为“存在异议”。
3、学位论文盲审异议处理办法:
(1)2份盲审结果均存在异议时,学位申请人不得提出申诉。
(2)1份盲审结果存在异议时,如学位申请人想获得学位机会,个人需在系统提交复审申请,导师系统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审。
4、异议论文的复审方式有两种:
(1)提出申诉后进行复审。申请人须填写《学位论文申诉申请表》,并附详细的申诉理由,经导师系统同意后,再送其他专家复审。
(2)修改论文后进行复审。学位申请人须根据盲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需要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系统内填写《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并附详细的论文修改说明,经导师系统同意后,将送原评阅人进行复审。
附件一: 国务学院论文管理系统预审功能操作指南(教师端).pdf
复旦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