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复旦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2017年MPA招生计划现为360名(含海关管理方向40名),可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根据学校公布的录取分数线,达线考生全部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附后。
二、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估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题型包括名词解释、论述、案例分析,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生随机分组,分别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不少于20分钟。每组面试专家由5人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专家独立打分,全部专家打分的平均数为考生的面试得分。
3、综合素质评估:学院成立“考生综合素质评估小组”,以考生申请材料为依据,对考生工作资历、岗位经历、立功受奖、科研项目及成果情况等进行评估。满分为20分。
4、按照《复旦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同等学力加试公共管理、政治学基础,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并需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5、研究生院和学院纪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巡视并监督笔试、面试和监督审核政审材料工作,并受理、登记考生的投诉。
6、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由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构成,其中全国联考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总成绩的百分制计算公式是: [(联考成绩÷3)×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录取
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1、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进行审查。提交材料清单另行公布。
2、 根据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复旦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为准。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