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学位申请程序通知(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3浏览次数:979


各位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的学位申请程序,结合MPA的实际情况,经中心开会讨论,在通知(一)的基础上,将以下事项告知各位。

一、个人信息维护及答辩信息提交 48日前(操作办法见通知一)

个人信息含:籍贯、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入学前毕业信息等

答辩申请信息即论文基本信息

二、反抄袭检测提交时间48日前

邮箱:mpa@fudan.edu.cn

主题:学号+姓名

附件名: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

三、市盲审抽检内双盲评审及论文提交要求48-14

(一)市盲审抽检

1、市盲审抽检要求请见通知一

2、抽检学位论文提交及相关表格的要求:

1)抽检学位论文:1

制作要求:抽检学位论文封面格式如附件,按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并须去除学位论文中涉及作者和导师姓名的有关内容,删除“致谢”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部分,于14日前将纸质文本1本送到MPA办公室。电子版学位论文的文件名以抽检论文编号进行命名,于14日之前发送mpa@fudan.edu.cn

2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须如实、详细填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学生本人签字、导师签字、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签字。

(二)校内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1、校内双盲评审对象:

1)由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指定的双盲评审对象。

2)未按时登录上海市盲审网站参加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的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自动列入本学期校内双盲评审对象。

3)以往曾经登录上海市盲审网站提交信息者,无论是否被列入抽检对象,只要未按时(登录当期的答辩截止时间)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未获通过的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自动列入本学期校内双盲评审对象。

2、双盲评审论文提交及相关表格的要求:

1)双盲评审论文制作及提交要求:同上海市抽检论文的要求。

2)提交论文时到MPA办公室填写《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双盲评审)》。

请抽中市盲审或被指定为校内盲审的同学,按以上要求准备盲审本论文及表格,按规定时间交到MPA办公室。

拟参加本次论文申请,却未按时抽检的同学,视为延期申请。

四、学院盲审意见反馈及论文提交要求

今明两天内我们将陆续通过中心邮箱,反馈盲审意见,请及时关注。盲审结果分四种:

1、无盲审意见——不反馈

2、小修改——反馈

以上两类结果,请于425日前将重新制作的论文5本送至MPA办公室。

3、重大修改——反馈,如本学期想继续申请学位,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复审。

4、不通过(不同意本学期申请答辩)——反馈。如本学期想继续申请学位,可申请复审。

以上两类结果分两种情况:

学位论文需外审的毕业生(抽中市盲审或被指定参加校内盲审),于412日前将重新制作好的盲审本论文(重大修改3本、不通过4本)、修改说明、复审费(重大修改500元、不通过750元)送至MPA教育中心,复审通过后送外审。

学位论文无需外审的毕业生,于425日前将重新制作好的盲审本论文(重大修改2本、不同意3本)、修改说明、复审费(重大修改500元、不同意750元)送至MPA教育中心,复审通过后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五、学位论文答辩

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拟定在518日(周日),需制作PPT进行答辩汇报。

六、内部限制级论文申请及审批

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填写表格,导师签字,向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负责统一送交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批。

特此通知。

复旦大学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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