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2008-04-02 1、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及出席答辩会的其他人员名单; 2、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开始; 3、 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4、 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不超过30分钟); 5、 答辩委员会成员和与会者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 6、 答辩会暂时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学位申请人、导师和与会者退场); (1)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 (2)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3)答辩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 (4)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达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为通过; (5)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7、 答辩会复会,学位申请人、导师及与会者进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宣读决议书; 8、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