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摄影社等学生社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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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摄影社等学生社团的通知 根据复旦大学MPA教育中心颁布、7月1日生效的《复旦大学MPA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及社团基金核拨办法》的规定,现批准如下两个社团: 复旦MPA摄影社 付国举(负责人) 复旦MPA乐羽社 梅 鲜(负责人) 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团活动予以资助。 MPA教育中心 200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