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MPA报考资格新规定的公告(急)[2008-06-06]
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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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收悉国家学位办〔2008〕33号文件,文件对2008年MPA报考条件明确规定为:“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复旦大学MPA教育中心
于2008年MPA报考资格新规定的公告(急)
敬请各位有意报考者,认真查看自己的学历证书,确认自己是否具备报考条件!根据新的文件精神,专科毕业后参加工作,但晚于2005年7月31日拿到本科学历者(包括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函授、电大等),已不具备报考条件。
20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