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我校采取上海市盲审抽检及学校抽检两种方式。 1、抽检对象: 首次申请学位的学位申请人(被“管理系统”随机确定为学校抽检对象者除外) 2、抽检要求 第1步:4月10日16:00前,学位申请人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位信息—学位信息维护-评阅信息登记,查收取抽检密码(以往参加过市盲审抽检者、首次申请但被指定为学校盲审对象者,评阅信息登记处无抽检密码,无须参与抽检) 第2步:凭抽检密码登录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系统(http://lwms.seei.shec.edu.cn)填写有关信息,由计算机当即随机确定是否被列入抽检名单,如抽中,将自动产生抽检论文编号。 以下信息供参考:学位类别:专业学位 一级、二级学科:公共管理 答辩日期:20160515(实际日期待定) 论文等级:B(良)或C(中) 2、论文及相关表格的要求 (1)盲审论文:2份(须去除学位论文中涉及作者和导师姓名的有关内容,删除“致谢”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部分)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双盲评阅)》 1份 (MPA办公室取) (3)《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2份(其中1份须学生本人、导师签字) 以上材料,须于4月11日16:00前送到MPA办公室。 (二)学校抽检 1、抽检对象: (1)由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指定的学校抽检对象; (2)曾登录过上海市盲审网站提交信息,却未按时完成当期学位论文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未获通过者; 2、论文及相关表格的要求 (1)盲审论文:2份(须去除学位论文中涉及作者和导师姓名的有关内容,删除“致谢”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部分,论文编号由学校统一处理)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双盲评阅)》 2份(MPA办公室取) (3)提交时间要求: 1、往期市盲审、学校盲审未通过者请注意:除(1)(2)两份材料以外,还须提交:复审申请表 2、其他学校抽检对象的所有材料,须于4月11日16:00前送到MPA办公室。 硕士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doc、详细的修改说明、复审费用的缴纳收据(250元,自行前往校财务处104缴纳),由学院指定的3位专家复审通过后,再送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上材料,须于4月8日16:00前送到MPA办公室。